玫琳凯试用产品额度及VIP销售点数计算公式
玫琳凯成为行业典范意味着我们要高度自律,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为此,我们对于自己的形象、语言、行动等方面有更高的要求。从2011年1月1日起,公司将调整试用产品额度和VIP贵宾销售点数的计算方法。
一、从2011年1月1日起,仅就常规产品订单的销售部分金额(即当月常规产品订单总额的79%)计算试用产品额度,自用部分将不再计算试用产品额度。为了确保美容顾问的利益不受影响,公司将同时提高试用产品额度计算比例。
即:原来的6.67%试用产品额度计算比例提高到8.44%,原来的8%试用产品额度计算比例提高到10.13%。
玫琳凯新的试用产品额度计算公式如下:
试用产品额度=当月常规产品订单销售部分金额X试用产品额度计算比例
即: 试用产品额度=当月常规产品订单总额X 79% X试用产品额度计算比例
附件1:试用产品额度计算比例表
常规产品订单总额 小于2600元 大于等于2600元
当月试用产品额度计算比例 8..44% 10.13%
举例说明:
当月常规产品 当月试用产品额度
订单总额 (=常规产品订单总额*79%*试用产品额度计算比例)
1300元 86.7 元 (1300*79%*8.44%)
2600元 208 元 (2600*79%*10.13%)
3900元 312.1 元 (3900*79%*10.13%)
二、从2011年1月1日起,美容顾问服务的所有VIP(贵宾)当月试用产品订单总额不再计入VIP销售点数。即,从2011年1月1日起,VIP销售点数的计算公式改为:
VIP贵宾销售点数=VIP贵宾当月常规产品订单总额(不包含试用产品)X系数
附件2:系数表
VIP贵宾当月常规产品订单总额 小于2600元 大于等于2600元
系数 27.67% 29%
举例说明:
VIP贵宾当月 VIP销售点数
常规产品订单总额 (=当月常规产品订单总额*系数)
1300元 359.71点 (1300*27.67%)
2600元 754 点 (2600*29%)
3900元 1131 点 (3900*29%)
三、有些美容顾问的VIP贵宾在2010年12月31日还有未使用的试用产品额度,由于从2011年1月1日起VIP贵宾试用产品订单总额不再计入VIP贵宾销售点数,为保证美容顾问的VIP贵宾销售奖金不受影响,公司决定:
美容顾问所服务的VIP贵宾在2010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试用产品额度,按照美容顾问在2010年12月所获得的VIP贵宾销售奖金比例提前一次性单独计算VIP贵宾销售奖金,并于2011年1月发放给美容顾问。
举例说明:
小玫在2010年10月加入公司,现在已经是“明星美容顾问”了。小玫在2010年12月获得的VIP贵宾销售奖金比例为15%。
2010年12月31日,小玫的VIP(贵宾)有未使用的试用产品额度300元。
2011年1月,小玫可获得一次性单独计算的VIP贵宾销售奖金为:300*15%=45元。